近日,发改委印发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经过删除、调整和新增等环节,纺织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包括鼓励类14条,限制类17条,淘汰类23条。引人关注的是,为适应后危机时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高新技术纤维发展将大幅“提速”,而新型技术和设备则备受青睐。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曾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纺织行业将突破50项关键技术,掌握一批高新技术纤维开发应用和先进纺织装备研发制造的核心技术,成为世界上自主掌握纺织高新技术的国家之一。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2011年本时表示,本次修订的目的在于引导纺织行业理性投资,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纺织工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加速淘汰落后,通过有效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推动我国从纺织大国向纺织强国转变。
“与时俱进”的修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
作为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2005年本自发布以来,在引导纺织工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完善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纺织工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结构有所优化,绿色循环发展得到重视,逐步形成了从上游纤维原料加工到服装、家用、产业用终端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体系。2009年,全国纺织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9641亿元,比2005年增长92.1%,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7.7%;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1044亿元,比2005年增长1.1倍,年均增长20.5%.
上述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尽管纺织工业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壮大,但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许多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正在制约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产业增长的资源、环境要素约束逐步加剧,进而影响我国纺织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在此背景下,2005年本已不能充分反映纺织产业技术进步的导向,难以体现全球和我国纺织行业新技术革命的特征;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完全适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绿色循环纺织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和调整。
限制和淘汰类大幅“扩容”
对比前后两个版本,记者发现,2011年本延续了2005年本的分类方法,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经过本次修订,纺织门类下共设条目54条,其中鼓励类条目将原有条目进行了合并、拆分和修订,新增4条,共14条;限制类条目将原有的1条调整到淘汰类,新增17条,共17条;淘汰类条目删除1条,新增14条,并将原有部分内容类同条目进行了合并,共23条。
其中,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及纤维生产,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采用高速机电一体化无梭织机、细针距大园机等先进工艺和装备生产高支、高密、提花等高档机织、针织纺织品,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采用编织、非织造布复合、多层在线复合、长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术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的产业用纺织品等均被列入鼓励类条目。
在限制类名单中,单线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连续聚合生产装置、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法生产工艺、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以及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等赫然在列。
被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包括全部“1”字头的纺纱织造设备;A512、A513系列细纱机;1990年以前生产、未经技术改造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等等。
据透露,2011年本修订和调整的重点立足于着重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行业运用先进技术提升传统纺织产业技术水平,实现新型装备自主化,促进纺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加快淘汰和改造落后产能,有效推动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本在条目排序上也作了较大的变动,根据纺织工业产业链顺序,按照上游纤维原料、面料加工、终端产品制造的顺序进行了重新排序。凡列入目录中的条目,原则上均细化到具体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等,并尽可能明确技术经济指标,提高可操作性。如原有条目中的“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经本次修订后被拆分成“高档纺织品加工”和“染整加工”两条,并且对每一条的鼓励内容进行了明确限定。
体现产业升级方向
2005年以来,我国纺织行业共有22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2010年,纺织行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38个,占全国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6%.服装、家纺、产业用三大类终端产品纤维消费量比重由54∶33∶13调整为51∶29∶20,行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
按照有效推动纺织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初衷,2011年本所列鼓励类条目都代表着纺织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例如,鼓励类条目新增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新型纺纱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4个新条目。其中,采用编织、非织造布复合、多层在线复合、长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术,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的产业用纺织品;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关键专用基础件和计量、检测、试验仪器的开发与制造;以及服装企业计算机集成制造及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和装备的应用等均榜上有名。